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哲代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2023年6月15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资料图】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任命李哲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李哲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靖请求辞去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6月15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靖辞去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经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靖的辞职请求,报下次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冲请求辞去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6月15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陈冲辞去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经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陈冲的辞职请求,报下次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6月15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峰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建鑫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英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杨卫民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勇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左保红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二恩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侯成华(女)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沈志恒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照丹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革平(女)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明颖(女)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焦春海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杨文武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忠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韩清梅(女)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刘静的怀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建鑫的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审核:冀泽民 王卫
编辑:张寒冰关键词: